臺海網12月30日訊 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近日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徐金罰決字〔2024〕30號、32號、33號、34號)顯示,因貸后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被挪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徐州金融監管分局對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罰款35萬元。
王柳(時任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營業部個貸團隊負責人)警告;許剛(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行長)警告;宋清(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公司業務營銷一團隊總經理)警告。
(責任編輯:華青劍)
臺海網12月30日訊 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近日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徐金罰決字〔2024〕30號、32號、33號、34號)顯示,因貸后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被挪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徐州金融監管分局對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罰款35萬元。
王柳(時任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營業部個貸團隊負責人)警告;許剛(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行行長)警告;宋清(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公司業務營銷一團隊總經理)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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