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月2日訊 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近日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云金罰決字〔2024〕109號-111號)顯示,因未遵循利費分離原則,浮利分費;固定資產貸款管理不審慎;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審慎;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授信管理不審慎;信用證及福費廷授信業務管理不審慎等,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云南金融監管局對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罰款205萬元。
張鋒(時任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投資銀行部總經理)警告;彭勃(時任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公司金融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警告。
(責任編輯: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