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日從國新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獲悉,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簡稱《意見》)明確10項措施,聚焦企業反映的檢查事項多、頻次高、隨意性大,以及任性檢查、運動式檢查、以各種名義變相檢查等痛點問題,對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作出了系統全面的規定,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司法部有關負責人強調,該檢查的必須檢查到位,不該檢查的堅決不查,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意見》規定的10項措施都是直奔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政檢查方面的突出問題去的。”司法部副部長胡衛列在吹風會上說。
例如,針對企業反映強烈的檢查頻次過高問題,《意見》要求合理確定檢查方式,能通過非現場方式實施的不得入企檢查,能合并的要合并,能聯合的要聯合。2025年6月底前,有關主管部門要公布同一行政機關對同一企業實施行政檢查的年度頻次上限。
“目的就是要通過這種硬性的要求,最大限度減少檢查頻次,切實把一些不必要的檢查減下來,降低企業的負擔。”司法部新聞發言人、法治宣傳中心主任費翔紅說。
胡衛列還表示,針對困擾企業的檢查標準不透明、不一致問題,《意見》明確要求向社會公布檢查標準,對不同部門檢查標準存在沖突的,要主動進行協調,避免因標準不一致導致企業無所適從。針對社會詬病的運動式檢查問題,《意見》要求嚴格控制專項檢查,提高檢查的精準性,特別是檢查事項涉及多個部門的,要求有關部門聯合擬訂檢查計劃。針對違規異地行政檢查問題,強調涉企行政檢查要以屬地管轄為原則,要求明確相關規則,嚴禁違規實施異地檢查,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要在2025年年底前建立健全行政檢查異地協助機制。
此外,《意見》強調對行政檢查進行全方位、全鏈條、全覆蓋規范管理。在檢查主體方面,進一步明確了哪些主體可以檢查,哪些主體不能檢查,嚴禁不具備主體資格的組織實施檢查。在檢查事項方面,進一步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要對現有檢查事項進行清理,該調整的調整、該取消的取消,切實從源頭上遏制亂檢查。在檢查程序方面,進一步細化檢查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杜絕隨意檢查。在檢查行為方面,進一步明確提出檢查要做到“五個嚴禁”“八個不得”。
值得注意的是,胡衛列指出,此次出臺的《意見》主要是為了遏制行政檢查的突出問題,給企業創造寬松的發展環境。“但是,對于人民群眾十分關切的,與他們切身利益緊密相關的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等領域,特別是對于群眾投訴舉報或者有關部門轉辦交辦的這些問題,該查的不但要查,而且要嚴格進行,確保檢查能夠務求實效、不走過場。通過有效的檢查,能夠讓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得到切實有效的維護和保障。”
(責任編輯: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