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13日訊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近日發布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畢節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畢金監罰決字〔2024〕14-17號)顯示,織金惠民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事實:貸款發放、管理不審慎,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畢節金融監管分局決定對其處以罰款80萬元。
蔡用(時任織金惠民村鎮銀行行長)與吳波(時任織金惠民村鎮銀行副行長(主持工作))存在以下違法違規事實:貸款發放、管理不審慎。畢節金融監管分局決定對其處以警告并罰款5萬元。
糜胤(時任織金惠民村鎮銀行副行長)存在以下違法違規事實: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畢節金融監管分局決定對其處以警告。
天眼查APP顯示,織金惠民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位于貴州省畢節市,是一家以從事貨幣金融服務為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本3000萬人民幣,實繳資本3000萬人民幣。四川天府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第一大股東,持股30%。
四川天府銀行官網顯示,2010年10月,四川天府銀行在貴州省織金縣發起設立織金惠民村鎮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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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徐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