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養老產業快速發展,各種資本爭相進入。然而,有些別有用心的經營者進入養老行業的動機就是為了圈錢,而非真正從事養老服務。一些機構和企業以“養老地產”“養老金融”“旅居養老”等新業態為名,通常采取“賣卡”等預售模式,這給一些不法人員提供了集資詐騙的可乘之機。
筆者以為,養老詐騙案頻發的關鍵原因是我們對養老詐騙打擊不夠全面,許多地方都是在詐騙案發生并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后才采取打擊措施。但后果已造成,要想挽回損失已十分困難。因此,各方面要在線索摸排、輿論宣傳、整章建制等進行防詐騙落實。要從源頭上管控,各環節明確職責,從而形成對養老詐騙防堵打“全鏈條”的管控系統。
有關部門除了對養老詐騙等進行風險提示外,更要加強對養老機構的監管,對以各種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養老項目要嚴防嚴控嚴打,有力地懲治養老詐騙犯罪。各地法院深入總結剖析犯罪成因和規律特點,及時發現社會治理、行業治理的短板弱項,有針對性地制發司法建議,以促治促建推動建章立制。
國務院辦公廳2019年4月印發的《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規定,對養老機構為彌補設施建設資金不足,通過銷售預付費性質會員卡等形式進行營銷的,按照包容審慎監管原則,明確限制性條件,采取商業銀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確保資金管理使用安全。
有關部門要相互配合,嚴把養老項目準入關。要明確收費規則,不能讓入住者交付長時間的預付款,筆者以為,最長不應超過三個月。另外,要引入第三方監管,定期走訪養老機構和老人家庭,進行風險評估。對于市場中出現的養老機構非法集資、坑騙老人的現象,必須落實多部門聯合嚴防嚴控嚴打,以免老人的養老錢被不法分子席卷而空。(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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