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記者10日從中國銀監會獲悉,銀監會近日起草和修訂了五部行政許可規章,取消了大量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縮短了審批鏈條,打響了金融監管改革的當頭炮。
修訂和起草的規章包括,修訂《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起草《信托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這五部規章目前正在公開征求意見。
此次清減的行政審批事項包括:機構籌建延期和開業延期審批;機構降格和臨時停業審批;機構由于變更名稱、股權、注冊資本、業務范圍等前置審批事項而引起的修改章程審批;非銀行金融機構變更組織形式審批;信用卡章程審批;中資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開辦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托管業務審批;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在同一機構內部平級調崗轉任任職資格審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