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12日訊 證監會網站近日披露關于對中泰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泰期貨”,港股代碼:01461.HK)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中泰期貨在開展互聯網會議活動中存在未對合作方資質和會議資料進行充分審核、未對活動過程實施有效管控等問題,反映出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缺陷。上述情形違反了《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5號)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根據《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5號)第一百零九條的規定,山東證監局決定對中泰期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公開資料顯示,中泰期貨是由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大型國有期貨公司,中泰證券持股比例為63.0977%。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注冊資本10.019億元,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杭州等大中城市設立27家分公司和5家營業部,全資控股中泰匯融資本投資有限公司、魯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和魯證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相關法律法規:
《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期貨公司應當建立并有效執行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期貨保證金存管等業務制度和流程,有效隔離不同業務之間的風險,確保客戶資產安全和交易安全。
《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一百零九條??期貨公司及其分支機構、期貨公司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對其采取監管談話、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監管措施。
(責任編輯:關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