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類違法犯罪主要表現為銀行、保險機構的工作人員虛構或夸大保險項目收益,隱瞞保險理賠真實程序,設置陷阱,誘導消費,涉嫌合同詐騙;有的則冒充銀行、保險機構工作人員以代辦“提前退休”“養老保險”等由,收取中老年人的材料費、好處費,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受害人交納的保險金。
(責任編輯:馬欣)
此類違法犯罪主要表現為銀行、保險機構的工作人員虛構或夸大保險項目收益,隱瞞保險理賠真實程序,設置陷阱,誘導消費,涉嫌合同詐騙;有的則冒充銀行、保險機構工作人員以代辦“提前退休”“養老保險”等由,收取中老年人的材料費、好處費,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受害人交納的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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